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条件:
1、所在地注册登记的在用机动车;
2、机动车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内;
3、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因故损坏或者丢失、灭失。

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所需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车管分所领取);
2、机动车行驶证 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带上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所需材料到登记地车管所或者检验合格标准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发。

相关问题:

  1. 如何办理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车辆管理所受理后,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受理后,确认机动车,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2. 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没有期限。 一、申请委托外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情形。本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本市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二、办理地点:(一)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点击查询)涉外管理科办理;(二)其他机动车任选车管分所(点击查询)或者交通支、大队车管站(点击查询)办理。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四、收费不收费。五、提交的资料: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一)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二)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为校车、大型载客汽车的。七、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持机动车行驶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八、住所的地址是指(一)单位的住所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二)个人的住所为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地址。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九、办理程序: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十、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
  3. 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有期限吗?
    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没有期限。 一、申请委托外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情形   本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本市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二、办理地点:   (一)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点击查询)涉外管理科办理;   (二)其他机动车任选车管分所(点击查询)或者交通支、大队车管站(点击查询)办理。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   不收费。   五、提交的资料: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一)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   (二)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为校车、大型载客汽车的。   七、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持机动车行驶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八、住所的地址是指   (一)单位的住所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二)个人的住所为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地址。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   九、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十、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

相关业务流程:

  1. 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网上办理)
  2. 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窗口办理)
  3. 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办事流程)
网友评论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相关查询业务
热门问题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