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载明,在5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条款亦载明,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交强险向消费者提供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的基本保障。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重复投保交强险无效。
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费率水平将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建立这样一种“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利用费率杠杆的经济调节手段可以提高驾驶人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意识,督促驾驶人安全行驶,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具体费率浮动机制参照保监会另行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办 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比率表》。
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是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是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包括哪些
(一)交强险的保险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二)交强险的责任免除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免除包括保险人对伤害对象的限制、损失原因的免除和不予承担的费用和损失。
1. 对伤害对象的限制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保险人对于保险车辆造成的以下特定对象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2)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3)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损失原因的免除
对于下列情况,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也均不负责赔偿:
(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2)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3)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4)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6)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7)未经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8)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9)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
交强险责任赔偿都有哪些条例
按相关法律规定,关于交强险责任赔偿的相关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