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标志破损或者的车辆,在上路行驶时被查处的。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车主可以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到车辆检测站去补办就可以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我的汽车年检贴丢了,可以补办吗?
年检标志破损或者遗失的车辆,在上路行驶时是会被交警查处的。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车主可以凭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到车辆检测站去补办就可以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汽车年检贴如何补办
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内,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因故损坏或者丢失、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交管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管分所办理申请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远郊区县的京B号牌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轮式自行机械到本区县车管站办理。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详细规定参见交管局网站—“警务公开”—“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年检标志丢失补办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1、拿着身份证、行驶证,到机动车登记地的车管所,填写年检标志补办申请表。
2、把证件、申请表交给工作人员。
3、车管所审核资料,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一般在一天内可以领到新的年检标志。有些地方当场就可以拿到。
4、检合格标志丢失的,可以持身份证、行驶证等相关资料到机动车登记地的车管所申请补办。
5、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或者换发。
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不仅要有年检合标志,还应该粘贴保险标志和环保标志,才能上路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都应将当年检验标志粘贴在车辆前窗右上角明显位置,未按规定放置年检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将被予以记1分罚5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