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未贴年检等标志,将被罚款50扣一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路行驶的车辆都当年检验标志粘贴在车辆前窗右上角明显位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年检标志贴法
1、拿到新标志后,取下旧标志,首先将新标志贴到保鲜膜上,其次剪掉保鲜膜沿标志外边缘,然后贴到车前档玻璃后,再用清水往保鲜膜上抹上一点,就可以很好地贴到前挡玻璃上。取下,不仅省事,也不会损伤膜与玻璃。
2、还有一种静电膜,可以先将年检、交强险标志贴在静电膜上,再将其粘在车窗右上方,这样就可以轻松更换。
前挡风玻璃上没贴年检标志和交强险标志怎么处罚
按交通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保险标志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要按规贴在前挡风玻璃上),具体怎么处罚要看各省、市的处罚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汽车年检贴没了怎么办
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有效期机动车检验标志因坏或者丢失、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交管局网站—“网上办事”—“表格下载”),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管分所(http://cgs.bjjtgl.gov.cn/chgs/fwzn/cgfs.htm)办理申请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远郊区县的京B号牌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轮式自行机械到本区县车管站办理。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详细规定参见交管局网站—“警务公开”—“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http://www.bjjtgl.gov.cn/publish/portal0/tab90/.htm)。
六年免检车辆,忘领年检标了,怎么处理
7下(含7座)的家庭自用小型汽车享受6年免上线检测,具程如下:
1、6年内免车辆,在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下,线检车。但每两年要到车管所领取年审帖和绿色环保贴,到检车时间时,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当年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到车管所办理。
2、到车管所后,到指定窗口(各车管所都设立了专门办理免检车辆的窗口),把证件交给工作人员。公作人员录入信息后,就可以到下一窗口直接领取年审帖和环保贴。
3、免检车领取的年审帖和绿色环保贴,是不收费的。免费发放。但领贴时要各提供一份行驶证复印件,可以提前准备好。
4、合理安排时间,领取免检贴可以提前60天就去办理,超期的要罚款200元,扣3分。
5、领取前要查询车辆是否有违法信息,要是有违法信息的,先处理掉,否则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