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回复:

办理条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申请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二次补领
丢失补办的,需到任意车管分所验车照相,然后到分所领取。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外地户口需北京暂住证。当时可取,不能代办。

其他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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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盖章,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机动车来历凭证;
4、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7、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转入登记还应提交机动车档案;
9、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网友:

车辆交易专用发票,和车辆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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