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回复:
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右侧为慢速车道,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因为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所以进入左侧车道不能减速。左侧车道是快速车道,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只能在确保不影响左侧车道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加速进入
其他回复
网友:不能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网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网友评论
相关信息
交通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