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高速肇事司机判赔68万
因疲劳驾驶神志恍惚,大货司机梁某居然没有看到八达岭高速公路上拥堵的车流,驾车照着前面的车流高速冲了上去,导致8车连撞,3死6伤。记者昨日获悉,本市延庆法院判决肇事司机梁某,赔偿其中一位死者家属各项损失68万余元。
2006年12月5日早上,梁某驾驶大货车行驶在八达岭高速上。他没有发现前方拥堵,高速向车流冲去,致前方的两辆轿车、一辆面包车和4辆大货车互相碰撞,3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梁某弃车逃逸。经公安机关认定,梁某对此事故负全责。
事故发生后,一位死者的家属将梁某诉至法院,要求梁某赔偿各项费用93万余元,并称武城运输总公司是梁某车辆的挂靠单位,衡水中心支公司是车辆的保险投保单位,要求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各项费用单据及综合考虑计算,依法判决衡水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3万余元,武城运输总公司赔偿原告1300余元,梁某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6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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