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庆大队联合县安办、交通局、工商局对全县专业运输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百日督察”大检查,对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家专业运输单位当场下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

开展这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活动。一是为了认真组织落实上级精神,成立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活动领导小组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二是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责任如山”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三是要求各运输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执行、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四是活动小组将对辖区所属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改,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等,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坚持“重患必停”原则,坚决实行停产(停业)整顿。
此次检查行动得到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由县局领导任检查组组长,交通大队领导亲自带队。检查中,通过检查企业运营资质、安全组织人员配备、安全责任制落实、内部管理制度等几方面认真进行了核实,并对从业人员驾驶资质、安全教育记录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隐患排查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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