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车辆过户、变更登记规定及程序如下:过户、变更业务流程图:领表申请――登记审核岗受理――机动车查验岗验车――登记审核岗审核――档案管理岗复核――牌证管理岗编号――收费,领牌,照像,保险---档案管理岗领证(注:各地办牌程序可能略有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
1:一、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2:二、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3:三、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4:四、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像后等候取证(进口车发待办凭证)。
温馨提醒:行驶证遗失或记录填满,车牌使用后老化或损坏时,请按下列规定办理:1、领取《补换证申请表》,加盖注册登记时的车主印章,补证应登报报失。2、到登记受理岗申办补换证、换牌手续,检验岗对车辆进行认定。3、到牌证管理岗等待通知交费、照像,国产车当日取证,进口车开具《待办证》,换牌者45天后以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