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日)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主题聚焦“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据统计,今年以来,广东“七类违法” 共致4241起交通事故,占全部事故总数的18%,造成555人死亡。在7类违法行为中,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最多,分别为1828宗 、473人。

“七类违法”指的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 ,这七类违法行为的比重较大,超速更是位列之首,是“马路第一杀手”。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介绍,七类违法行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近年查处情况看,这七类违法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 总量近1/4,超速排在首位,是“马路第一杀手”;毒驾已成为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问题。从危害程度看,超速、超载、酒驾、闯红灯 导致的交通事故量大、恶性程度高。

毒驾: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存在安全驾驶的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 定,“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但刑法并未对“毒驾”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6月26日是“国 际禁毒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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