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二) 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未按照规定时限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资料
(一) 办理转移登记的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二)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 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 机动车档案(包括原注册地国税局购置税档案);
(五)《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领取方式:车管所各分所、各区(县)交警支(大) 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公安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六) 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
(七) 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需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需提供其他任一联原件或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复印件;
(八) 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十天);
(九) 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十) 机动车标准照片二张。
费用
牌照费:汽车:100 元/副;低速货车40 元/副;摩托车:70 元/副;挂车:50 元/块 机动车行驶证:15 元/本 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5 元/张相关问题
问: 现在由于工作变动回上海工作了,请问机动车是否可以转到上海籍?
答:是可以的; 1、携带《机动车档案袋》、《机动车登记证书》及相应凭证至沪南公路2638号2号楼8号窗口办理;2、再至12号窗口确认机动车;3、审核完毕后,携带《购置税档案》及领照单到西区车购税征收所(曹杨路1040号1号三楼)换税单;4、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5、最后到2号楼8号登记审核窗口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登记。
问: 二手车可以转入上海吗?
答:排放要达到国四,还有要有上海牌照 不然无法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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