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交管部门发布的一则消息引起了众多私家车主的关注——如果自愿申报停驶,可折抵交通安全违法罚款、记分,甚至减免 道路临时停车费。

由深圳市公安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订《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的函中作出上述修订请求。据悉,这一修订意见已于近日获实质性进展,有望在10月获得通过。

据了解在8月25日举行了会议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 会副主任刘曙光作审议说明时介绍,本次修改增加了自愿申请停驶达到一定天数,可以免除相应罚款或者获取免费路边停车时间。羊城晚 报记者在修正案(草案)中看到:深圳号牌小型汽车管理人,“自愿申报停驶达到一定天数,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免除一次数额在500元以 下的交通罚款。每台机动车每年可免除罚款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或者向交通部门申请获取免费路边停车时间及其他奖励措施”。

对于深圳交管部门的此举,当地一位政协委员评价说,通过鼓励自愿停驶这种柔性措施,让市民参与到交通秩序调整中来,无疑增强 了市民作为城市主人翁的权利和责任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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