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费报销标准制度

(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公司派车,在没有车的情况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车;

(2)市内因公公交车费应保存相应车票报销。

交通费报销流程

1. 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因公公交车票),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由行政部派车人员签字确认,按规定填好《交通费报销单》。

2. 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3. 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交通费报销案例

深圳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交通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运作机制,统一公司员工交通费用的报销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大公司费用的控制力度,加强费用使用过程监督,降低不合理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2.归口管理部门 费用报销的日常管理和稽核部门是公司财务部

3.交通费

定义:交通费是指因公外出且在公司驻地市内或其他地市发生的公交车费、出租车费、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

4.交通费的报销原则

4.1 员工因公外出(包括:政府部门办事、招聘、采购、公司与各项目之间业务往来等)在公司驻地市内发生的公交车费可凭公交车票实报实销。公司员工因公外出报销公交车票时需在报销单上详细填写外出时间(时间段)、地点、事由及次数等,经部门主管或经理签字,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4.2 公司财务部是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使用公车、乘坐出租车或租车的管理部门。

4.3 公司管理人员,凡因公外出且没有使用公司车辆,外出距离超过20公里以上或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应在报销单上详细填写外出时间、地点、事由,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报销。

4.4 报销出租车费时,应在票面上勾注实际支付金额。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乘坐出租车报销时段,应该额外注明外出原因、及业务事项。对出租车票面费用存在疑问的,财务部有权按出差地里程核实报销。

5.公司车辆交通费管理规定:

公司规定,因公使用公司车辆外出公务的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登记审批制度;即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注明外出公务理由、时间、地点及用车人员等;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使用公司车辆;公司司机在用车申请表上注明行车起止公里数,申请人员用车后,由财务部核算费用,并由办公室按规定每月汇总“外出人员交通费用登记表”。

本办法属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确认生效;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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