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机动车一方规定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因此,在该类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如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事故责任。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危险性,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从目前各国规定的发展趋势看,有些国家已从过去采用的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发展到严格责任原则,即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以体现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护。
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中,交警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确定民事责任的重要证据,但它并不是唯一依据。在交警无法确定事故责任时,法院可根据现场勘验笔录等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以及当事人过错大小,进行判断并作出认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的标准区分: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认定需负全部责任:
1、逃逸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在交叉路口遇到红灯继续通行的;
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者隔离设施的;
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车道;
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的;
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的;
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
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
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的;
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如有以下情形,无需负任何责任:
1、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为无责任。
2、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为无责任;
3、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其他当事人无过错的,有过错的为全部责任,无过错的为无责任; 这里的过错指的是在事故的发生过程中有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骑入快车道,与某司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
我国的机动车管理法中,无明显责任痕迹的情况下,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相撞,机动车负全责。这是出于对弱者的保护,理由是,在面对突发状况下,机动车驾驶应尽一切可能避免发生事故,反过来就是说,避免很多人怀有“反正错的是对方,那我就是撞上了也没责任,那我就不需要那么提高警惕”这种思想的产生。
也就是说,如果某人闯红灯撞上了你的车子,你也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三、同等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如某物资运输公司的司机陈某,驾驶大货车以五、六十公里的速度从北向南行驶。行至这条公路19公里处时,在陈前方六、七十米处,某单位司机张某驾驶130货车,以60多公里的时速相对驶来。陈某不顾会车危险,仍然强行超越车前右侧一行驶马车,结果在两车接近时,双方司机惊慌失措,加之车速快,躲让不及,造成两车相撞,130 货车被撞后栽入旁沟内。这起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两车司机忽视交通安全,违反交通法规,酿成灾祸,理所当然地应负同等责任。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能够举证另一方存在过错的,就可以减轻己方的责任,如果能进一步举证对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己方可以不承担责任。至于双方都无法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那么同样的,也应当按照公平责任,分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一个证据在事故赔偿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如果当事人想减轻自己的事故责任或赔偿责任,必须拿到对自己更有利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在无法认定各法责任时,能提供更多对方存在更大过错的证据。
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
发生交通事故,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知识:
1、机动车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此种情况下,若依据《交通安全法》76条之规定,由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也即按过错责任原则划分赔偿比例,那么将会无比例可循。但事实上,如果一方在法庭上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或是对方承担的过错责任事实上要大于自己,那么也很可能获得法官对自己过错更小的认可,从而获得对自己更有利的判决。否则,在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会依照民法公平原则让各方均分事故的赔偿比例。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对机动车一方实行过错责任推定原则。如果机动车方不能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那么机动车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方有过错,那么可以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在非机动车方故意的情况下,机动车方不承担责任。既然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那么此种情况下,可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机动车事故的处理办法?
a、现场私了。根据情形而定,没有人员受伤,仅仅是小擦小碰,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根据市场报价要求赔偿。比如甲方主要责任,乙方保险杠也仅有轻微剐蹭,商量之后甲方给以乙方一定的赔偿,然后各自修车。
b、快速理赔。同样的,没有人员受伤,仅仅是小擦小碰,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双方填写《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确定责任后各自报案(或者全部责任方报案),快速撤离现场并相约到双方或者全责一方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维修。
c、报案。有人员受伤,或者有重大经济损失,抑或双方对事故责任判定有争议的,无论出现哪种情况,必须保护现场并立马报案(交警以及保险公司),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再到相关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