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出租车是我们生活里的代步工具,和大家密切相关。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有利于提升大家的幸福感,对于最新 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您知道哪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已经正式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其中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为出租车司机制定了26条服务用语,以及多条服务要求。

要点

后备厢: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后备厢的2/3。

的哥要求:需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提倡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服务用语

服务用语:的哥应使用包括“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系好安全带”、“请记住我的车牌号”、“您需要打开空调吗”等26种中文和英文用语

载客要求: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除包车服务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绕路

出租车服务站:在交通集散地、公共场所服务地设置,在商业、医院、活动中心、密集居民社区内宜设直列式或港湾式、岛式的乘客候车站台,不得擅自关闭服务站点或改变用途

电话约车:出租车企业宜提供24小时电召预约服务。服务人员接到乘客预约后,应及时调派驾驶员,无法满足乘客需求的,应告知

乘客投诉:应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乘客

亮点

的哥运营忌食有异味食物

车内无杂物、异味;出租车企业应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话约车服务

《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是对2008版本的标准进行的修订,将于20140401正式实施。

密集居民社区内宜设候车站台

此次标准增加出租车司机的诚信服务要求,鼓励使用节能环保车辆、无障碍车,将预约租车改为电召服务等。

为防止黑出租,标准规定,正规出租车计价器要安装在方便乘客查看的地方,不得私自改装、调整,安全防范设施应具备防劫防盗功能,鼓励与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联动,车内要无杂物、异味。

对于出租车司机,标准也有要求,包括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过程中忌食有异味的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提倡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服务用语。

同时,出租司机还要在允许的停车路段或服务站点停车载客,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不得中途甩客。

电召预约宜24小时不间断提供

对于电召服务,标准希望出租车企业“宜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召预约服务”。电召服务人员接到乘客预约后,应及时调派驾驶员,无法满足乘客需求的,应告知。

出租车企业经营者要为车辆和乘客购买相应保险,建立乘客失物登记、保管、查找制度,乘客失物查询,需在72小时内答复。接到乘客投诉,应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并将结果告知乘客。

【相关知识】

出租车驾驶员运营服务规范是什么?

(一)车客车貌规范 1、车辆外观
车身:清洁,车身完好,无剐蹭、碰撞痕迹。
门饰字样为企业标准简称,粘贴平整、字迹清晰。并喷印96511。 玻璃:干净明亮,无破损,无遮蔽物。车窗玻璃升降、滑动自如。 张贴装饰物:车辆内外只能张贴、摆放经批准允许使用的张贴物和装饰物。在前风档玻璃右上角(从车里向外方向)从右到左依次张贴营运证、年检标志、环保标志等有效标志。
应在两侧后车门车窗后下角对称张贴有效价标,字迹清晰、粘贴端正平整。
车辆牌照:清洁平整,字号清晰,悬挂端正,无遮挡、反光物。
车灯:照明灯齐全,干净明亮,功能完备。标志灯摆放端正,字迹清晰,整洁明亮,功能正常。
轮胎、轮胎盖、翼子板:齐全完好,光亮干净,轮胎胎面无过度磨损现象。

出租车可以议价收费吗?

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对议价做了明确的解释,“议价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不使用计价器或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而是与乘客协议费用的行为。我国对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各地制定了当地出租汽车运价的收费标准。因此,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议价收取费用行为,违反了国家对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的规定,损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查处”。另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22485----2008出租汽车服务第六章第六条第一款中也明确,出租汽车在经营中不应拒载、议价、绕道、甩客、私揽。因此出租汽车在经营期间不允许议价,应正确使用里程计价器合理收取营运费用。

【相关问答】

1、怎么看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
征求意见稿规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相关的术语和定义,明确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者、运输车辆、驾驶员等的基本要求,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服务流程分别进行了界定,对特殊情况的处理以及服务评价与投诉处理进行了规范。

2、做出租车司机要有什么条件和证?
最少要具备C1驾驶证.3年以后上驾龄.并安全行车,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到车管所提取个人驾驶员3年内的信息,再去运管所考(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再到出租车公司——运管所——办出租车服务卡。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中有哪些情况需要特殊处理?
答:
(1)、乘客语言不通,无法确认目的地时,应帮助查询。
(2)、乘客因醉酒等原因神志不清,无法明确去向时,应尽可能帮助查询或向公安部门求助。
(3)、乘客身体不适时,应协助乘客拨打急救电话,视情采取相应措施。
(4)、乘客对找零钞票提出更换要求时,应以与满足。
(5)、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应虚心听取批评意见。被乘客误解时,应心平气和,耐心解释。
(6)、计价器发生故障时,应送检报修,不得继续营运。
(7)、发现乘客遗失财务,应设法及时归还失主。无法找到失主时,应及时上交出租汽车企业或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留存。
(8)、发现乘客遗留的可疑危险物品的,应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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